控告元凶 辽宁葫芦岛市高文志再遭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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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法轮功学员高文志依法控告元凶江泽民,二零一七年底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据悉,高文志可能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被葫芦岛看守所送入监狱。

优秀教师因不放弃信仰遭迫害

高文志,男,七十二岁,原是辽宁省葫芦岛锌厂党校优秀教师,大学毕业,是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稻池村法轮功学员。

高文志修炼前曾患有乙肝、鼻炎、中耳炎、腰痛,还曾得过两种癌症,医院大夫都宣布没救了,活不了一年了。

一九九五年高文志有幸修炼法轮功,他按照功法要求的真、善、忍修心向善,半年后,这些疾病不治而愈,身体比年轻时还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高文志因进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又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锌厂公安处送往看守所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里,他受到了地狱般的折磨。几十斤的脚镣被砸上了,“开管”、“狼牙棒”、“老虎凳”等刑具都用上了,每天毒打四次,晚上不让睡觉,脚后跟被脚镣磨出了白碴儿骨头。

出来后,锌厂并没有放过他,他被拘禁在锌厂宾馆,办所谓的学习班。

三天后,高文志被送到葫芦岛市教养院劳教三年,在教养院他坚持上诉,被多次毒打或关小号。

二零零零年七月,高文志被加期一年,同年十二月被异地劳教,送往阜新市教养院劳教。每天被迫干装煤、运煤,等繁重的体力劳动,却不给吃饱,干慢些或完不成任务便遭管教或牢头毒打。退休后应享受的退休金也被锌厂扣押了。他坚持信仰,继续上诉,揭发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折磨。

二零零二年高文志被阜新教养院直接判刑三年,被关押在沈阳监狱城。二零零五年才被释放回家。

义务修路累计三千米

高文志出狱后不久就从稻池村搬到了城郊菜农区,住在朋友等待动迁废弃的厂房内。这儿有一条路与三十多户的园田地共用,道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雨天路面布满泥浆,雪天路滑人车难行。看到这情况,高文志没有用村民凑一分钱,自己用仅有的生活费买沥青、煤灰渣子等,用人力三轮车拉回,义务修好了这条路。村民见高文志时,不说别的,只喊:“法轮大法好”!都用“法轮大法好”!跟高文志打招呼。

还有一条靠近铁路边的近三百米的路,原来的沥青路面破损严重,他买了二手电动三轮车,四处打听哪里修路开始铺沥青了,就去捡些被丢掉的沥青料和裁减掉的料,有时铺路工人也给他一些剩的料,拣回来先积累起来,然后在高温天把它用在油路上修补,白发老汉上衣象浸水一样粘在身上,高温的炙烤后衣服透着道道汗渍。这种感人的善举,高文志的车停在哪,车上总有路边村民送给他的蔬菜、水果等。为不影响通行,有时只能深夜施工。

一位交通局长看到了高文志的事迹,主动送他礼物,并要电视台采访报道他。高文志说:“谢谢局长,我不要礼物也不上电视,你也不可能做到。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大法弟子。你敢在节目中说这是大法弟子在修路吗?”局长很惊讶,然后说:“我们不提法轮功不行吗?”老人说:“那不行!我不想要常人的名誉,再说如果我就是个常人,我也不会做这件事情。”

他告诉这位局长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的变化。他说“是大法师父让我做好人,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这么做的。”他向局长反映一下群众的意见:这村上柏油路都破损到这样了政府也不管,人们都说,这钱都让当官的给贪污了。不久,修路队的工人来了,把村里的柏油路连续压上了两次厚厚的沥青料。

高文志只要发现村里村外的路上,出现坑洼淤水的地方都会填平修整好,保证行人方便,村里人都夸他是好人。

高文志的三轮车的后挡板写上:高瞻义务修路电话号,车的左侧是“绝症逢生不忘恩,恭行真、善、忍,无私无我爱众民,慈悲筑平安”,右侧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得救大天机,不看从前善与恶,诚念即见喜。”

整整八年,老人共修补了四条路,累计三千多米,投入三万多元。

村里人人都知道他是炼法轮功的,驻地派出所的片警也知道了,就通知房东撵他走。村干部得知消息后就把他的事介绍给片警。片警就不再撵了。还向他道歉说:“你在这里给这一方带来了福份,我撵你村民是要抗议的,你就好好在这住吧,你可不能走。”

依法诉江再遭陷害

这样的好人,只因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诉江的控告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上,被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于智盛等人强行闯入家中绑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将高文志刑事拘留。并将属于他的私人物品大法师父法像、书籍、笔记本电脑等非法抄走,修路的三轮车被非法扣押。

十二月五日上午九点,葫芦岛龙港区法院非法对高文志开庭,没有公开审理,只允许律师到庭,法庭外面戒备森严,外面有特警车和120救护车。

高文志走路迟缓, 非常吃力的拖着腿走进庭审现场。

开庭期间,高文志当场大哭,情绪失控,出现头痛,血压升高,脑血栓症状。120人员对高文志进行体检。

庭审过程中,律师问高文志,你有罪吗?高文志答:没罪。因为高文志身体状态不佳,法庭要求律师简单辩护。一个小时的非法庭审草草收场,当庭没有结果。

二零一七年年底葫芦岛龙港区法院构陷高文志四年半。

一百五十多名村民为好人按手印做证要求无罪释放

知道高文志被抓后,一百五十多名村民纷纷签字摁手印,证明高文志是好人,要求无罪释放。

可悲的是葫芦岛市龙港区公检法根本不把民意放在眼里,根本不管你是不是好人,只知道一味服从江泽民集团的邪恶命令。

村民纷纷签字摁手印,要求无罪释放高文志

法轮功学员诉江有法可依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控告国家机关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二〇一五年五月现政权在司法改革中也颁布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决定,法轮功学员遭受十八年的残酷迫害,全世界都有目共睹,面对无辜受害者对罪魁祸首的起诉,恶人不但不认罪反而疯狂打击报复,难道还想抵赖不成?

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对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已形成令江氏集团惊恐不已的正义大潮,目前已有数十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邮寄给中国最高检察院,要求最高检察院向最高法院对江泽民提出公诉,把这个首恶绳之以法。

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迫害责任人: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边防派出所所长于智盛:13709895127
教导员陈守星:13942902468
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孟冰:18842950005
葫芦岛市龙港区分局局长张建党:13904295005、13904295205
葫芦岛市看守所所长郑绪平:13998963869
教导员冯冰:13898984800
副所长牟宗芳:13704298155
辽宁省葫芦岛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维稳办主任骆忠山:13998975391
龙港区法院王丙远庭长:13942976666,办电:0429-2039022
法官谷月:0429-2039043
龙港区政法委书记陈雷
政法委副书记、区维稳办主任初大明
葫芦岛龙港区检察院检察长白银燕:0429-2298001、13470613311
公诉科科长董程:0429-2298022、1390429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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